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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sojv 笔名:sojv 地区: 赤道-以北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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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文字及其他……
一个女电台DJ的意外死亡
这不是个八卦标题,固然它确实来自于某八卦网站的八卦新闻:“四川知名女DJ车祸死亡 原因成谜曾与诈骗犯私奔”。我想,难道是赵晖?果真如此。
赵晖这个女人的生平有些离奇——94年起主持风靡成都的电台节目《赵晖热线》,专门负责为凡夫俗子有关情感困惑的问题,声音极有吸引力,反应机敏,偶尔咄咄逼人,大多则是善解人意,时常还在节目中谈起她的幸福婚姻;四年后,她在炙手可热之际,突然销声匿迹,与一携款潜逃的有家室男人私奔,令人瞠目结舌;再过四年多,她高调复出,重操旧业;又是四年多后,她死于一桩车祸。
我这个年龄的成都人,大概没有不知道赵晖的。我老实承认我曾经为她的声音着迷过,半夜里戴着耳机听广播,从她说“你好,我是赵晖”到“再见”。这种着迷一直维持到我在电视上看见她的镜头——胖脸盘,小眼睛,短身材,气质极其普通。我和我妹妹同时大摇其头,觉得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出那样美妙的声音出自这样毫不出众的女人口中。幸好,很快她就消失了,让我还能依稀回忆起当年那些收听她的节目的夜晚。
我刻薄地想,赵晖的生活轨迹也许正是被她才气、声音与外形的落差所决定,早早注定了结局。女人有才华并不是问题,长的不尽人意也不是问题,坏就坏在她有些才气却长相平庸,而这才气又没有高到让她自己洞彻世事的地步,于是既不甘心与俗人和光同尘,又难以鹤立鸡群。我猜她是骄傲且自卑的,因此只好离经叛道,特立独行,沉溺于自己的世界中,期待一见钟情的故事。殊不知,外面的真实世界残忍的很,多年来恐怕鲜有真正舍弃外在美而欣赏她内在的男人如她所愿心无旁骛地爱过她。于是,散的散,逃的逃,死的死。
我不是来缅怀她的,这样说也许对死者不恭,但至少真实。从看见她的形象起,我对她失去了幻想;从她抛家出逃时起,我就对她失去了敬意——当时20多岁的年轻人无法接受一个经常对公众声称如何热爱自己丈夫的女人与人私奔。这让我开始了解理想和现实之间往往判若云泥。然而,即便如此,看到她的死讯时,我却听见内心某些东西脆裂的声音。这种感觉难以名状,好像是说,赵晖是现年30多岁成都人生活中的一个陈旧线索,假如她还活着,也许只在极其偶然的机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可当她死了,这条似乎无关紧要的线索突然断裂,我们才吃惊的发现,那些把我们带到过去的、曾经密密麻麻的线已经荡然无存,过去和现在之间出现了难以逾越的断层,我们再也无法回头。死亡成了最锋利的刀刃,轻而易举就把我们以为连绵不断的经历斩断开来。此时我们才意识到,所谓过去,只是某些人与事交错而成的织物,远没有想像中的坚韧。
在一个秋风过处落叶遍地的黄昏,遥远从前所知道的一个女电台DJ的意外死亡,让我有关青春的记忆顷刻间土崩瓦解。
Annihilation —— 死灵魂 by 'the perfect circle'
From dehumanization to arms production,
For the benefit of the nation or its destruction
Power is power, the law of the land,
Those living for death will die by their own hand,
Life's no ordeal if you come to terms,
Reject the system dictating the norms
From dehumanization to arms production,
To hasten the nation towards its destruction
It's your choice, your choice, your choice, your choice,
Peace or annihilation
且行且读——我的私人阅读
(应小蛮腰稿约所交作业)
阅读、行走以及书写是安身立命之外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阅读是为了怀疑与批判,行走让我学会沉默地思考,而书写则是为了自圆其说——同时,也因为它是一项成本最低的消遣。
且行且读
导语:
卡尔维诺对读者说,关上门,集中注意力,选择一个舒服的姿势……然后开始阅读。这大概是理想的读书状态,然而对于我却象是奢望。回头看去,几乎我所有的阅读体验都与一段段或长或短的行程相联系——如果我读书,那么我必定是在某一段路途中。换句话说,只有当我在路途中,我方能阅读。
我并非有意如此。当时间被日常琐事割裂地支离破碎,路途中的时光反倒成为最完整稳定的一段。而阅读作为极其个体的行为,同行程中的孤独亦不谋而合。目的地既定,无论心急与否都不会改变时空的度量,与旁座闲谈也无法更改等待到达终点的无聊本质。唯有阅读,能够另辟一条心灵之路,在平行于躯体位移的轨迹上隔离出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手上的文本与窗外的风景相互交错,借此我便获得了双倍的时间和双倍的距离。
我在狭窄的飞机座椅上阅读,在停停走走的公共汽车里阅读,在中转机场空旷或者嘈杂的候机厅中阅读,在等候班车站台的树荫下阅读……每一段路程似乎都关联着某一段文字,每一段文字又总让我想起某一块记忆的碎片。
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光荣与梦想 1932-1972年美国社会实录》(2004年3月出版,海南出版社 三环出版社)
那年离开家的时候,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去路口打车,忍不住又钻进楼下的小书店,在书架顶端看到这套已经蒙上灰尘的书。只此一套。我掂了掂书的份量,想要离开,最终还是买了下来,把它塞进已经超重的箱子里。虽然书的重量让我汗流浃背,但它的内容却帮我抵御了近20小时长途飞行的痛苦。
书的语言并不象它的标题那样宏大壮观,威廉·曼彻斯特是用通俗甚至轻快的笔调记叙美国近代历史事件,从原子弹爆炸到街角的酒吧,不一而足,庞杂地妙趣横生,从容地让人手难释卷。这是一部断代史,从上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一直记录到尼克松总统水门事件。书的触角延伸到美国在此40年间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个方面。无论是罗斯福总统的上台、连任与辞世,还是二战、韩战和越战;无论是古巴导弹危机,还是肯尼迪遇刺,无一遗漏。这本书让我在注视美国社会近代发展的同时,本能地反观中国,在字里行间寻找历史中的相似与不相似。
在读《光荣与梦想》之前我没有想过历史可以这样写,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想过。于是它成了学习新闻写作的必读书籍。我想,作为教学范本,近1400页的厚度可能会带给学生相当的冲击。
《随园诗话》(2004年1月出版 哈尔滨出版社)
《随园食单》(2004年6月出版 云南人民出版社)
两本袁枚的书是一次买的,都是在从成都飞去卡尔加里的途中读完。
《随园食单》其实不是一本适合在路上看的书,特别是前往餐饮乏善可陈的城市的路上。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菜谱,基本上是袁枚的美食心得笔记。随手翻开一页,如“牛舌最佳……亦有冬腌风干者,隔年食之,极似好火腿”,直令人食指大动,垂涎欲滴。我阅读的版本好处是兼收了宋代林洪的《山家清供》、清代李渔的《闲情偶记·饮馔篇》等作品,集中国古代餐饮文化于小成。相互印证之下,仍是《随园食单》最为格调雅致;《山家清供》或有传奇笔法,不可尽信;而《闲情偶记》则稍嫌局促,大气不足。
只身在温哥华机场等候转机时,我读到《随园诗话》中离别诗,一联“醉中忘却身是客,意欲仍同送者归”使我想起家人,想起离去的父亲,顿时泪水满眶,难以自已。
《万历十五年 增订本》(2007年1月出版 中华书局)
这是一本淘了很久的书。05年回国时走遍成都大小书店都难以觅得,今年再次回去时终于在临走前一天买到了它。
从写作手法讲,这是一本构架特殊的史书,既非编年体也非纪传体。黄仁宇以明朝万历十五年,即公元1587年对历史做横切,用解剖的手法将断面上的人、事、物从不间断流动的时间中截离出来,把一个老大帝国晚年的内部运作状况一清二楚地展示在读者面前,进而由近及远,寻找帝国落后衰亡的理由。
从思想角度讲,黄仁宇提出“中国封建社会最大的问题是以道德代替技术”。这显然是找到了封建帝国在万世不移的儒家道德规范管理下日益衰落的重要原因。道德的弘扬并不能弥补制度的缺陷,即便在当前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上下班路上
《活着》(2003年1月出版 南海出版社)
忘记这是第几次读《活着》了。在摇晃的公交车上,读到有庆死后,“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象是撒满了盐”,我不得不抬起头,把视线从书上移开。车窗外是高纬度城市夏日清晨格外刺眼的阳光,我的眼睛轻易地就模糊了。
这是一部讲述死亡的小说。在故事里,死亡如同一个接一个的浪不停歇地冲击书中活着的人和读它的人。读《活着》时,我背部的肌肉总是紧张的,因为难以直起身体,去接受那样一种苦难深重的命运。余华说,最大的力量是忍受,而紧绷的背正是承受的姿势。
《活着》是我近年来读过的叙述最具张力的小说。我的理解是因为它很短,向内收缩的应力对外具备同样的张力,收得越紧,可以释放的能量便越大。也许《活着》消耗了余华太多能量,当他把《兄弟》写到700页时,所有《活着》具有的力量都消失殆尽了。
《寒冬夜行人》(2001年9月出版 译林出版社)
这是卡尔维诺文集中的一本。
父亲是《译林》的老读者,家里存放有20多年来每一期杂志,卡尔维诺文集是译林出版社寄给他的“优秀读者”奖品。父亲转送给我,这是他送给我的最后一件礼物。
卡尔维诺终其一生都在千方百计地尝试改变写作手法和实验写作技巧,从现实主义到超现实主义到后现代派,最终在《寒冬夜行人》达到顶峰。《寒冬夜行人》,一本讲述关于阅读小说的小说,其中包含有10篇毫无关联仅有开头的小说,甚至10篇小说的标题连在一起也是一个小说。
阅读《寒冬夜行人》的过程更象是一个智力游戏,至少直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找到迷宫的出口,却又欲罢不能。
陌生的路途
《今生今世》(2003年9月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读《今生今世》时,我正独自乘车穿行在美国西部不知名的城镇间。整个长途客车上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冬雨下个不停,我捧着这本书,一路读下去,完全不知道身在何处。
胡兰成常年以来被打上两个烙印——张爱玲的情人,以及汉奸。我倒完全无意于他的身份,我喜欢的是他的才子文章。《今生今世》给我留下极深印象的地方有两处。一是用“亮蓝动人心”五字形容炊烟,尤其是“亮蓝”二字,惊为天人。二是很多人都反复吟咏的改自《子夜歌》的两句诗:“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这种才气实在令人忍不住要叫好。我在这样的文字中看到对完美的追求,这就是阅读的乐趣。
卜少夫讲过“都说张爱玲的才气高,其实胡兰成的才气更高”,这句话大约是中肯的。
《一九八四》(2003年4月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6年,GOOGLE公布了10大网上最流行的词汇,“老大哥”排名第七,搜索点击量超过10亿次。“老大哥”——Big Brother,出自乔治·奥威尔1948年创作的反乌托邦小说《一九八四》。
60年过去了,很难想像在今天这样瞬息万变的世界上,一个小说中的词汇还可以如此顽强地生存下去。然而如果阅读了《一九八四》,就不再会有人为此惊讶:人们都将为奥威尔的预言能力瞠目结舌,因为他所曾预言过的一切都已经成为历史。
这是一本恐怖、绝望的小说。不但在政治上绝望,在思想上绝望,甚至连爱情和性都是绝望的。《一九八四》中描写的爱情象地下奔突的岩浆,喷发无可阻挡,一度幸福到极致,因此被彻底摧毁后也是格外绝望。小说里,温斯顿称裘莉亚是“下半身的叛逆”,可谁又能说下半身的叛逆不是叛逆呢?正是这种叛逆给整部小说铁灰色的厚幕拉开过一丝缝隙,让我在阅读中得以短暂的呼吸。
To Be a Loser——评《阳光小美女》
Little Miss Sunshine
导演: 乔纳森·戴顿 Jonathan Dayton , 维莱莉·法瑞斯 Valerie Faris
主演: Julio Oscar Mechoso , Geoff Meed , Jerry Giles , Matt Winston
分类: 冒险 / 喜剧 / 剧情
Big Beach Films , Third Gear Productions LLC , Deep River Productions , Bona Fide Productions 制作 福克斯探照灯(Fox Searchlight Pictures)(2006) (USA) 发行
102分钟 2006.07.26上映
前几天我在家看电视,又接到卡尔加里先驱报打来的骚扰电话,销售人员刚拉开架势打算喋喋不休地介绍新的促销计划,我就当机立断地打断了他。我说:“我从来不看英文报纸!”,然后趁对方发呆之际把电话挂掉。我家兔子在旁边大笑道“你现在做文盲怎么做的这么理直气壮?!”
我承认我现在确实有那么点无耻,彻头彻尾接受了身在异乡被边缘化的现实。非但如此,我还恶毒地歧视其他尝试融入主流或者做梦想融入主流的同胞。我的信条是,如果我正在失败且必将失败,那我宁肯理直气壮地做个Loser,也绝不装腔作势地去追求成功。到此各位应该可以理解我为什么钟情于《阳光小美女》和《Clerks》这类充满强烈反讽的影片了。
BT上给《阳光小美女》的归类是轻喜剧,它的标题和这样的介绍让我差一点错过了一部于我心有戚戚焉的电影。我是在百无聊赖的状况下决定看这部片子的,结果却是在乐不可支和高度共鸣的状态下把它看完。我对它的总结很简单,这是部赞美失败者的电影,没有假模假式的奋斗,没有装腔作势的说教。正好相反,电影里的人物越成功越丑陋,越失败越可爱,越主流越虚伪,越边缘越真实。
看看这个家庭吧——
爷爷吸毒,看色情杂志,在养老院里同时泡多个老太太,最后被开除出院;
舅舅是一个研究某失败作家唯一作品和生平的教授,同性恋,爱上一个男学生,被人撬了墙角,继而又被炒了鱿鱼。失恋加失业,于是尝试自杀,结果也不成功;
妈妈,家庭妇女,依靠爸爸,一个失败的成功学讲师的微薄收入照顾全家;
哥哥,中学生,看不惯整个世界的小美国愤青,发誓在考上飞行员之前绝不开口说话,最后却发现自己是个色盲;
妹妹,七岁的戴眼镜的小胖妞,因为有参赛者退出比赛得以机会参加阳光小美女的总决赛。
全家人为了带妹妹去参赛,驾车穿州过省赶往加州。他们唯一的交通工具是辆黄色的破旧的小旅行车,不能正常换档,一旦停车必须借助外力重新启动。因此电影的宣传海报就是几个人拔足狂追自己推动的汽车。
这一家子,从老到小包括交通工具没有一样靠谱的,没有一个着调的。借用某电视剧里的一句台词——都不靠谱的活灵活现。
这么一家子人,每个人都有异于常人的生活态度,都无法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同,同时也不认同主流社会——我认为后者至关重要。所谓主流,不过是一群利益即得者,为了牢牢攥住手里的奶酪而制定了一系列行为模式——也叫游戏规则。凭借这些规则,主流人群的后代有更大的机会保持主流的身份,而非主流人群则往往被上层俱乐部拒之门外,古今中外,大多如此。于是,整个人类社会分化成了两部分人——成功者和失败者。失败者里又分成两类,急于改变现状的和我行我素的,前者需要付出的代价是牺牲自我,后者保住了自我但却必须接受窘迫的生活现状。
有人说这部电影是在告诉观众,失败并不可怕,只有经历了失败才能获得成功。这个想法实在太主旋律了。按照剧中人的方式努力,谁也获得不了普遍意义上的“成功”——他们根本就是在背道而驰。这家人里,只有爸爸成天把成功挂在嘴边,因为他是个成功学的推销贩子。讽刺的是,这个谙熟成功的所有步骤的人却贫困潦倒,一无所成——可见所谓如何走向成功的说教压根儿就是虚假广告。让人欣慰的是,这个一度道貌岸然的家伙最终也摈弃了自己那套把戏,欣然服从了自己的本意。
在参加比赛的路途上,旅行车坏了,哥哥被发现是色盲,爷爷吸毒过量死掉,舅舅遇到过去的情人和情敌,爸爸的生意破产……全家人赶到赛场的时候报名已经截止,小姑娘千辛万苦才被准予参加比赛,对手却是一群千娇百媚、浓装艳抹的小小美女,色艺双绝,似乎无所不能。小姑娘倒是不为所动,跳出爷爷生前教会的脱衣舞——很是一鸣惊人,导致全家人被逐出赛场并送进警局。为她鼓掌欢呼的除了她的爸爸妈妈舅舅哥哥(或许还包括被藏在汽车后备箱里的爷爷的尸体),只有赛场边上为比赛服务多年的两个工作人员——他们终于有机会看到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照理说,这样的电影应该充满愤怒,而表达愤怒的终极手段在这里却是喜剧。在剧中,被嘲笑的是被视作异类的人,带着鄙视目光发出不屑声音的是主流,而在屏幕下,后者却更接近丑角,唯有前者和我气息相通。
姚黑?姚蜜?
做姚黑还是姚蜜,这是个问题。
姚明用了漫长的5年时间,把处子秀上0分2篮板的成绩提升到场均25分9.4个篮板,同时培养出一大群姚蜜;然而在这第5个 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准确地说是最后1分钟,他又把无数姚蜜变成了姚黑。休士顿火箭队在2006-2007赛季NBA季后赛第一轮被犹他爵士队以4:3的总比分淘汰后,中国的姚黑数量已经直追股民。
火箭又输了。又是在2:0领先且有主场优势的情况下输掉的。结论是火箭就是扶不起的阿斗,怂包一个,而姚明则是全队最大的软蛋。最后一分钟火箭连续丢失的3个防守篮板,直接把姚明推到了风口浪尖。一方面,中文网站上倒姚声一片,涌现出一批职业姚黑写手,以批姚为己任,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地把姚明批至体无完肤;另一方面,姚明入选NBA年度第二阵容——实际上他在第一阵容评选中的选票甚至以38比36超过了小霸王斯塔德迈尔,但因受伤造成参赛场次较少而丢失了第二及第三阵容的选票,从而屈居第二。
在姚黑眼里,姚明不过NBA全球化策略的一枚棋子,身价虚高,技术粗糙,身体条件低下,气质萎靡;而在姚蜜眼里,姚明却是当仁不让的NBA第一中锋,鉴于NBA在国际篮球界的地位,说是全球第一中锋也不为过。那么真正的姚明究竟是什么样子?
让我们先从数据开始说话。
2006-2007赛季,姚明场均得分25分,排在全联盟第10位;场均篮板球9.4个,排在全联盟第18位;场均盖帽1.96个,排在全联盟第11位;进攻效率指数25.8,排在全联盟第5位。
如果按中锋位置进一步统计,姚明在场均得分和进攻效率两项指标上都在联盟中锋里高居榜首,篮板球排名第3位,盖帽排名第4位。就以上数据而言,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姚明都具备全明星中锋的实力,也毫无疑问是全联盟最好的中锋之一。
然而,另一项重要的数据统计却使姚明饱受诟病。在失误排行榜上,姚明居然在全联盟排名第7位,更加是中锋位置上No.1的失误大王,场均失误高达3.5个,完全不是一个中锋应有的技术统计——在所有球员当中,只有各队的主力控卫或者锋卫摇摆人可能达到这个数量级的失误次数。而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些球员,比如韦德、科比、纳什都需要长时间运球并组织进攻。而姚明,作为主要在低位进攻的选手,这个失误数据在很大程度上冲抵了他在进攻中的高效率,也成为被姚黑大肆抨击的主要目标。
很显然,姚明是个优势和劣势都极其明显的球员。在进攻中,应该说他具备了相当的统治力,全联盟没有哪个球队能够在一场比赛中轻松把他的得分限制在20分以下。但是,在高强度的防守下,以及姚明自身的体能原因,他的失误率也居高不下。换句话说,得分方面,姚明已经具备极强的实力,而在控制失误方面,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再从姚明在季后赛7场比赛的表现看看他的“气质”问题。
在本轮季后赛,防守端姚明与爵士队的全明星大前锋布泽尔对位,进攻端则与另一个全明星中锋奥库对位,同时要面对一个前全明星球员基里连科的协防。舆论基本一致认为姚明在与布泽尔的对抗中完败。
实际上,在这7场比赛中,姚明场均得分25.1分,甚至高于常规赛;而命中率则从常规赛的51.6%下降到44%;布泽尔场均得分24.6分,他的命中率则从常规赛的56.1%下降到50.7%,相比之下姚明命中率下降的幅度略大。篮板球上,姚明场均10.3个,比常规赛几乎多出1个;布泽尔11个,低于常规赛的12.1个。作为大前锋,更强调篮板数据的布泽尔比身为中锋的姚明并没有太大优势。罚蓝方面,姚明以75罚66中,86.2%的命中率对比于布泽尔的40罚28中70%的命中率明显胜出。
然而,又是在失误的数据上,姚明的4.6个比布泽尔的2.6个多出整整2个,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姚明在这多出来的两次失误中少得4分,对手则可能利用这两次失误得到4分。而最终在第7场的生死战中,爵士恰恰就是以4分之差击败了火箭。
我们必须承认姚明不是一个善于在关键时刻一锤定音的球员,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发挥稳定,为球队提供了基本保障的球星。从以上的数据看,姚明并没有被布泽尔“打爆”,虽然他不能控制住对手的得分势头,但也保证了自己在进攻一端基本完成任务,并没有在季后赛的高压力下大失水准,相反若干数据还好于常规赛。防守姚明的奥库承认,在季后赛上他拿出了110%的精力来盯防对手,从而使自己的场均得分大幅下滑。
也许球迷过度强调了“气质”在比赛中的作用。众所周知,科比是联盟中最强悍最有“气质”的球员之一,但这并没有阻止湖人队在季后赛第一轮惨败出局。要在篮球比赛中取胜,始终需要5个人的共同努力,球星个人气质可以改变一场比赛的结果,但很难左右7场4胜制比赛的最终走向。爵士和火箭的实力本身也在伯仲之间,而火箭队在最后一分钟连续失守三个防守篮板的原因,姚明自身的责任、团队的拼抢,以及三个球全是长篮板的偶然几率各占三分之一,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姚明取胜决心不够坚决。说姚明葬送了这个系列赛的结论甚至还比不上说运气欠佳更站的住脚。我的个人理解,与其强调把姚明从谦谦君子改造成彪悍斗士,不如在细节上雕琢技术和战术——毕竟球风优雅的奥拉朱旺手上的两枚总冠军戒指为姚明指引了方向。
最后再从技战术角度看看姚明的能力。
姚明进入NBA伊始,比较接近于策应型中锋,更多的时候利用脚步、三秒区两侧45度角的中投打击对手,那时球迷普遍认为他的球风偏软。可是他“偏软”的球风给他带来相当高的命中率。在姚明征战NBA的第一年,他的命中率之高在全联盟名列前茅。但是随着姚明日渐头角峥嵘,各队对他的防守力度也越来越强,都开始采取包夹或者用力把他推出三秒区的战术。针对这种情况,姚明也相应变的更加强悍,也完全转变为传统型中锋,在低位背身靠打,努力增强上肢力量从而获得对三秒区的统治力,其代价则是牺牲了一定的手感和命中率。作为旁观者,我们很难说这种变化是否符合姚明本身的特质,但从他的个人数据来看,逐年提升的得分至少说明该变化不是一种失败。
客观的说,象姚明这种类型的中锋,如果放在15年前,应该是联盟中的统治力量。但随着小球跑轰战术的日益流行,以及联盟对防守规则的修改,传统型中锋的生存空间日渐狭小。实际上,姚明除了身高优势之外,运动天赋非但不出众,甚至低于很多普通球员,短臂展、低弹跳,慢反应……在这样的身体条件下,他依靠后天努力,凭借扎实的基本功和相对稳定的发挥达到现有高度已经是相当大的成就。而这个成就,已经足以令球迷为他感到骄傲。
有些事实无论对于姚蜜还是姚黑都不容回避。
对于姚蜜而言,他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是:姚明有可能永远无法达到张伯伦、贾巴尔、奥拉朱旺的高度,有可能拿不到总冠军,有可能没有机会进入名人堂。
对于姚黑而言,他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是:姚明已经在当今NBA站稳了脚跟,已经成为全联盟的最优秀中锋之一。
对于两者而言,双方都必须面对的事实则是:姚明一直在努力。
我的朋友说,其实姚黑就是最大的姚蜜,他们只是对姚明的期待实在太高,所以总是无法满足。我认为他说的对。
暴力到底 娱乐到底——评《300》
在最近这个时段,要谈电影,恐怕很难回避开《300》。上映首日票房2770万美元,单周票房七千万——第一周之后卖出去的每张电影票都成为利润;全蓝幕拍摄,无一实景,所有场景均为后期电脑制作完成;根据同名漫画改编,18+,R级限制,极其血腥暴力 …… 基本上,这是部纯雄性电影,适合男人以及崇尚暴力的女人观看。想想吧,一群肌肉健硕身着片缕的斯巴达男子,加上喷涌的鲜血、堆积如山的尸体、被砍落的纷飞的头颅、潮水般的军队、寒光闪烁的冷兵器——战斗、死亡和杀戮是本片的主题。
电影的故事很简单——忠实重现公元前480年,希腊斯巴达人抵御波斯人入侵的温泉关战役。是役,斯巴达国王列奥尼达斯率领300勇士迎战50万波斯大军,坚守在狭窄的温泉关,最后全部战死,同时也让敌人在关前留下超过两万具尸体。温泉关战役被称为影响西方文明进程最重要的战役之一:在温泉关,300斯巴达战士牢牢拖住波斯大军整整三天,使雅典人安全撤退到海上,联合希腊其他城邦组织反击,大败波斯人。古希腊文明借此得以保存,成为现代西方文明的奠基石。
温泉关纪念碑上的铭文也因此流传至今——
异乡的过客啊
请带话给斯巴达人
说我们忠实地履行了诺言
长眠在这里
(这让我想起古巴人为参与古巴独立战争的中国战士树立的纪念碑:“他们都是英勇的战士,没有一个逃兵”。)
如此荡气回肠的故事天生就具备了成为好剧本的条件——充满感召力,煽情、阳刚,于是轻易地把在死气沉沉的生活中混日子的男人以及少许女人骨子里的热情点燃,令他们涌进电影院去感受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感受300个拥有大卫般身材的男人释放的荷尔蒙,感受冷兵器时代残酷血腥的肉搏。
银幕上,砍斫在人身上的每一刀都带来刺耳的肌肤撕裂的声音,穿透人躯体的每一支长矛都伴随着四溅的血花,被斩断的每一个头颅都有断面清晰的特写……暴力美学被发挥到极致,让人联想起昆汀•塔伦蒂诺的一部暴力作品《杀死比尔》。同为改编自漫画的电影,后者象消防龙头崩裂似的喷血设计给画面添加入一些黑色幽默的元素,而忍者刀、日式庭院、飘雪则为影片带来东方的阴柔美感;《300》却截然不同,影片里每一个斯巴达人,无论女子还是孩童,无一不是内心充满斗志,棱角峥嵘,坚毅如石,冷峻如刀,全是天生的战士,而战斗更是刚猛惨烈,绝无拖沓。
但即便这样,也不要幼稚地谈“史诗般的悲壮”,这实在不符合一部纯种血统的好莱坞娱乐电影的本意。没有内涵,没有深度,没有思考,全都没有,导演自打一开始就没有考虑过这一切。在这里,只有视觉是第一位的,各种匪夷所思的视觉效果不停地冲击你的视网膜、视神经,进而传递到大脑和脊髓深处,直至震撼你全身。然而这种冲击毕竟是美的——没人能否认,年轻的王后显示古典的美,几乎全裸的斯巴达人在战斗中的姿态体现阳刚的美,战场的全景展示壮阔的美,短兵相接以死相搏的镜头诠释暴力的美……这压根儿不是一部需要你用脑子看的电影,完全不用,眼睛和耳朵就已经足够。导演的意图是要让观众热血沸腾或者两股战战,瞠目结舌或者头晕目眩,欲罢不能或者避之不及。所以我估计,这部片子的观众没有中间派,只有想看一遍接着再看一遍的和发誓绝不重看的两种。
片中有一个飞矢如雨的镜头,漫天飞来的箭活脱脱就是《英雄》的翻版。就电影视觉效果而言,这两者倒都是采用唯美主义的手法,难分高下。小小的区别在于,《300》大概更通俗一点,连《英雄》关于“天下”进而全球反恐一体化的主题都摈弃了,彻底放下身段,放弃矫情的机会,暴力到底,也娱乐到底。
读书笔记005·在回忆中自言自语——读《E.B.怀特随笔集》
听说过一个关于写作的比喻:写小说如同谈一场有对手的恋爱,而写随笔则更象悠哉的自娱自乐。话虽这样说,但我个人的体会是,自娱自乐终究难以理直气壮,时而怀疑自己是否在顾影自盼,时而又担心此乃雕虫小技。这种惶惑不安由来已久,直到近日读了E.B.怀特的随笔集才算释然于胸——大师尚且如此,我何妨亦步亦趋?
E.B.怀特在《这就是纽约》的前言中写道:“我想,一些人是将随笔视为自我主义者的最后一块存身之地,用他们的品味来衡量,操这种形式的,都是些自我意识太强,只管自说自话的人。”而其代价应当是“必须满足于自我设定的二等公民身分。”当然怀特也提出了写随笔的基本要素,即断断不可虚情假意,随后列出西方随笔的先师蒙田“天生真诚不欺”作为论据。但我却揣测,此处怀特的用意或许还想提醒读者,蒙田在《随笔集》的开篇说过这样一句话:“吾书之素材无他,即吾人也” ——意思是说,从蒙田起随笔就是自我的。这种想法让我觉得,E.B.怀特和我一样,是在前人的文字中寻找可以随心所欲、自说自话的依据。于是我顿时心领神会,暗自微笑,进而对他心生亲近之意,仿佛我们之间,隔着时空,达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有人把E.B.怀特的随笔视为预言,因为他在1948年写下的关于纽约的字句居然于53年后被两架撞向世贸中心的飞机所印证。“这座城市,在它漫长的历史上,第一次有了毁灭的可能。只需一小队形同人字雁群的飞机,立即就能终结曼哈顿岛的狂想,让它的塔楼燃起大火,摧毁桥梁,将地下通道变成毒气室,将几百万人化为灰烬。”
在我看来,这委实是种不折不扣的牵强附会。当年怀特的脑海里,这一幕不过是对核战争的描述,仅仅存在于想像之中。而关于他笔下的城市,非但不是未来的,恰恰相反,是过去的、回忆中的。一如E.B.怀特自己所言:“我描述的城市,已经消失,原地耸起了另一座城市——是我不熟悉的。但我记得前一座城市,且迷恋它。”回忆绝对比想像更加贴近随笔的本质。是的,无论《这就是纽约》,抑或《重游缅湖》,E.B.怀特的行文线索无一不是从记忆深处展开。这其中包括冰箱里的划痕,洗涤剂的味道,初次约会被汗水打湿的衬衫,纽约某街角的老树,腹股沟突然生出的死亡的寒意,变成火腿之前早夭的猪猡……林林总总,琐碎而真实。有了这些俯仰可拾的回忆,怀特所做的只是用自己的语言把它们讲出来,讲下去。
作为《纽约客》——这本被称为美国知识分子象征的杂志的编辑,E.B.怀特在1800篇文章中以特立独行的叙述方式为杂志奠定文风,引导了不止一代人的英文书写风格。在《纽约客》另一位撰稿人村上春树不厌其烦地引用菲茨·杰拉德的格言“如果想叙述与人不同的东西,就要使用与人不同的语言”时,他的前辈E.B.怀特早已默默地知行合一,远远走在了同一时代的作家前面。看看这些句子:
一头猪(或一个孩子)如果拒绝晚餐,任何一家人,或一冰窖的活物都会心生凉意。(《一头猪的死亡》)
太阳与蜥蜴都是一个路数,它们等待时机。(《时光之环》)
我把包裹拿到起居室,扔在沙发上,用折刀割开它的喉咙,等妻子去解剖。(《我们心中珍爱什么》)
给橙子染色,使之呈橙色,是人类迄今为止最无耻的举动……我不禁哑然失笑:有色的黑人不得进入影院,“添加色素”的橙子则大受欢迎。(《罗里达珊瑚岛》)
也许你就能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说“谁都写不出一个E.B.怀特笔下的句子来。”
这应当不是一个巧合——最经典的现代童话都出自拥有非凡经历,洞察世间善恶的作家笔下。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撰写了《小王子》,E.B.怀特创作了《夏洛特的网》和《精灵鼠小弟》。能写出既让孩子们开怀,又让成年人落泪的文字的人,想必都象是光洁无暇的镜子,镜子里面是他们的童话,镜子外面是他们的随笔。他们自顾自地走着,一边自言自语,留给我们无法企及的背影以及难以忘怀的字句。
写在虫子专栏的前面
和几个朋友合办的电子杂志,用虫子的文字做成一个专栏,想起当年见面的摸样,于是写下一点文字。专栏的第一篇稿子是虫子的“一个人的迷局”。
写在前面的话
左手希望 右手反抗——评《肖申克的救赎》
在路上
(保存旧文)
小时候,曾经做过一个梦。一个仓库般大小的房间里堆满了纸,从地面到天花板,一摞又一摞,每张纸上写满了复杂的方程,每个方程都需殚精竭神才能求解,而我的任务是解完这整间屋子里所有纸上的方程。我记得我是在眩晕中醒来,大汗淋漓。长大了,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觉,站在纵横交错的路口,我心中充满茫然与惶惑——未必穷此一生,我就将在这路上颠沛流离,永无止境?
去年途经维多利亚岛,在陆地的尽头见到一块石制界碑,上面刻着清晰的数字:0。面向太平洋,对面是汤姆·汉克斯与梅格·瑞恩上演不眠之夜的西雅图,而随着界碑向前延伸,则是横贯加拿大绵延7000余公里的1号公路,直抵大西洋。
对于我,漫漫长路的起点是早在记事前便离开了的初生时的那条小巷。它似乎从来没有在我记忆中留下过印记。我固执地以为那里有槐花绽放如繁星;巷外车如流水,巷内静若古井;月夜,青石板上树影斑驳,雨季,天地苍茫一色,破旧的阁楼遗世而独立。
我是在一条三合土的路上学会从蹒跚到奔跑的。那条路坑洼不平,实际上是两排平房之间的夹道,平房没有排水管道,靠门前的阴沟将污水引入河里。童年时代一次嬉闹中,我不小心栽进阴沟里,头上撞了个巨大的青头包,哭哭啼啼回家去。奶奶在我额头抹了些菜籽油,哄我不要再哭,我闭着眼睛,泪眼朦胧里闻着菜油的清香,恍惚睡去。这条路一头是田野,我们夏季用泥巴堵住溪流逮鱼,秋季则在收割后的田垄间捉田鸡。路另外一头通往学校,通往城市,通往远处。
我走路的姿势极象父亲,步频快,身体略有些摇晃。有些东西潜移默化的令人惊讶。念小学的时候,寒暑假,父亲为了监督我学习,总是把我带到他单位里做功课。每天清晨6点,我睡眼惺忪的被他拉着手,赶通勤车(火车)出门,再走长长一段路。我记得早晨的空气清冷而沉静,天边挂着残月,风有些凉,身边高而瘦的父亲沉默不语,快步走着,我却始终象在梦游一般,努力跟上他的节奏,大步向前。环卫工人还在打扫街道,大扫帚发出刷刷的声音。
成都的很多街道始终是我至爱。从人民北路一直到后子门,路的两边都是生长多年的法国梧桐。我喜欢这种植物。夏季里,它们撑开枝叶,荫凉覆盖了整个人行道,透过树叶向上看,无意流泻下来的阳光热烈而亲切,在行人面孔与肩头闪烁跳跃;西风渐起时,梧桐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夜寒雨,路面铺满湿润的宽大的落叶,走在上面有些瑟瑟的感觉。季节便如此更替轮回。
昔日的玉龙街是条古旧的马路,路两边店铺的门户多是一排木板,夜了店主便一块块上上去,从里面闩住,门缝里透着晕黄的灯光。现在那里早已是繁华大道,仅有它背后的罗锅巷还略有几分当年的味道。曾在秋日的下午步行路过那里,云淡风轻,西斜的阳光慵懒柔和,空气里有类似藤椅那种干燥的气息若有若无,身边有骑车的少年经过,老太太坐在路边的小竹凳上晒太阳,一切都被镀了层淡淡的金红色的光辉。于是心头突然涌起想要恋爱的感觉,想牵着一个女孩的手,从这条路上走过,就这么走下去,一直,一直。
初到加拿大,第一次独自出门,走在清冷的路上倍感寂寞,六月的风依旧料峭。在一个没有交通灯的路口,我打算过马路,远远驶来一辆公共汽车,于是我停下来。汽车放慢了速度,司机微微侧头示意让我先过,我便又迈出脚步。车缓缓接近,我有些紧张,再次退了回来。这回公共汽车司机牢牢踩住刹车,双手离开方向盘向我摊开,表示不会再动,让我从容通过。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温暖在心头荡漾开。
几天前,我开车经过同一个路口,很远处,有对老人相互扶持着过路,他们走的很慢,于是我早早将车停下。晨风中,老人们向我微笑,并用手轻触额头表示感谢。我在车窗后也向他们点头致意。
我在路上,独自行走着,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段时光到另一段时光。这样的行走究竟是为了遇见还是忘记,是为了快乐还是痛苦,我不知道。幸而,总有一些记忆沉淀下来,见证了那些我曾路过的风景。
家书
爸爸,你好!
今天是12月14号,你走了整整一年。一直想写些什么,却不知从哪里说起,也就算了。说实话,我其实是努力不去想从前你在的日子,无论是那些快活还是难过的,一旦想起来,无一不揪着心地疼。妈妈也这么说,她说这一年尽阿Q了,不去想呗,尽量让自己轻松。可谁也做不到,你总时不时出现在我们梦里。妈妈说她常梦见你病好了,她开心的说,总算不咳嗽啦。我却不那么幸运,一年里,没有一次梦见你而你是不在病中的——或许最后的日子给我印象太深太深,让我永远都走不出来了。有一回我梦见我离开家,你到楼下送我——还是从前的老房子呢,你拉着我说,将来大概再见不到你了。当时我便哭出声来。在无边的黑夜里,我从床上坐起来,抹着脸上的眼泪,愤愤地骂自己,为什么要走?为什么?
这梦的由来我知道,去年我回去照顾你的时候,有天你昏昏沉沉的问我,这次回来能待多久?我说一个多月,最多到28号吧。你又问,今天几号?我说25号。你一下子睁大眼睛说,就要走了吗?我赶紧回答,我刚回来呢,还有一个月,是12月28号。你这才松了口气,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这么些年,我来来回回多少次,我也知道你舍不得我走,但每次在机场,妈妈妹妹都红着眼圈,只有你笑着和我挥手。这是唯一,也是最后一次,你流露出这么强烈的不舍。那一刻我就象后来梦醒时一样责问自己,为什么要走?为什么?
我没法忘记你跟我说话时的悲伤的眼神,病中也罢梦中也罢。我也没法忘记我连飞24小时赶到你面前时你的喜悦。你让我抓住你瘦骨磷峋的手,吃力地和我说话。到了深夜你让我回家,我临走前你说,希望明天还能看见你。这一夜我都没有合上眼,我哭了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我一辈子都没有这样哭过。我半夜里从床上下来,走到你的房间,坐在你的椅子上哭;再从你的房间走到厨房,撑着餐桌哭。以前我不知道什么叫绝望,那会儿我才算明白了。没有什么帮的了我们,除了眼睁睁地看你走,除了不停地哭。
最后一次见到你健康的样子是前年回国。我毕业了,你还让我把毕业论文带回去。我多装订了一本精装本送给你,里面没一个中文字儿,这也不要紧,你还是高兴地把它插在书架上,满心欢喜。那段时间很开心啊,我们全家人一起出去吃饭,逛街,晚上还坐在你房间里和你聊天。有一天我出去和朋友喝酒,几乎喝醉了,回到家里你们都已经睡下。我听见你在隔壁咳嗽的声音,我猛地抑制不住地哭了出来。你咳嗽了一辈子,我早已习以为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哭。难道那时我就预感到了什么?
那次走后,你还是一如以往的给我写信。我知道你的身体不太好了,你说有时胸口疼的要用垫子撑来给我写信。我便天天催促你去医院。4月里你给我写信说,安排住院了,在医院里就不方便写信,估计会有一段时间不能给我写了。这是你给我的最后一封邮件,它和其他邮件一起静静地待在我邮箱里。我再没有敢打开看过,我怕读到那一行行字以后失去控制地崩溃。
一年过去了,妈妈也来过我这里看过我。她回去后和妹妹一起为你选好了墓地,说环境很好,一个月后把骨灰下葬。我赶不回去了,只好等到明年春天或者秋天回来的时候来看你,陪你说说话。妈妈妹妹都过的还好,我自己也一切都好,换了工作,日子也还平静,你不用担心我们。你走了,我们当然舍不得,可你不用再受生病的折磨了,这也好,省得我们都为你担心难受。将来,也许将来什么时候,我们还能凑在一起,一家人面对面坐着一块儿吃饭,打麻将,聊天,喝茶...就象从前一样。
不多说了,大家都保重。
儿子
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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